近日,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《受理通知书》,由公司提交的“苯胺洛芬注射液”新药注册申请已获正式受理。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“本公司”)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》
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。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4年7月2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。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,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