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。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4年7月2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。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,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,其中陈刚先生、柴振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。
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24年7月5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瑞的通知,获悉吴瑞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补充质押,具体事项如下:
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23年7月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》,决定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部分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9,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
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24年6月21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相君的通知,获悉吴相君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补充质押,具体事项如下:
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。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4年6月14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。
1、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; 2、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。